甘肅省嘉峪關市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共分三檔。第一檔每月每戶用電量0-160度,電價不做調整,即按現(xiàn)行居民生活用電電價每度0.51元執(zhí)行;第二檔每月每戶用電量為161-240度,電價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.05元;第三檔每月每戶用電量241度及以上,電價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.3元。
同時,為減輕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負擔,對城鄉(xiāng)“低保戶”和農村“五保戶”每月每戶給予10度的免費電量。免費電量電費采用“先繳后返”方式兌付。在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的同時,同步執(zhí)行峰谷分時電價。是否執(zhí)行峰谷分時電價,由居民自行選擇,峰谷分時計量表由供電企業(yè)免費安裝。